转武汉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转武汉户口的条件如下:

夫妻投靠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

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

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父母投靠子女

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

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

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

子女投靠父母

未满16周岁;

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可选择;

限被投靠人的子女。

投靠亲属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投靠亲属。

收(抱)养子女

学龄前儿童、弃婴;

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

现役军人;

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

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申办户口

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

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

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在本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本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购买住房

非武汉市户籍人口,在本市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人才引进

毕业超过两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留学回国人员,在武汉就业创业的,只要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只需提供1年社保缴纳证明及住所证明,就可在武汉市落户。

积分入户

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