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武汉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转武汉户口的条件如下:
夫妻投靠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
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
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父母投靠子女
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
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
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
子女投靠父母
未满16周岁;
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可选择;
限被投靠人的子女。
投靠亲属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投靠亲属。
收(抱)养子女
学龄前儿童、弃婴;
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
现役军人;
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
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申办户口
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
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
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在本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本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购买住房
非武汉市户籍人口,在本市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人才引进
毕业超过两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留学回国人员,在武汉就业创业的,只要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只需提供1年社保缴纳证明及住所证明,就可在武汉市落户。
积分入户
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