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区工作者待遇

南京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情况如下:

城市社区工作者

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的报酬(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不低于上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

其他社区工作者的报酬,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区不低于其80%,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低于其70%的标准。

农村社区工作者

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基本报酬加绩效报酬,基本报酬由区统筹,不低于上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

其他农村社区工作者的报酬,按照一定比例确定。

专职社区工作者

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工资补贴待遇由工资收入和绩效收入两部分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学历、工龄、职称工资,以及绩效工资(包括各种奖金、津贴)。

工资水平

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为9.8万元左右。

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5.4万元,按照这个标准,2013年江南八区的专职社工平均工资至少要在4万元以上。

具体案例

有网友投稿分享,南京市某郊区居委会工作的基层社工,本科学历,入职三年,岗位是社工岗位,职级是两级,每个月能拿到的到手工资有7000元左右,双边公积金2000元左右,年终奖约9000元。

另一位在南京市某区工作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人员,工作有10年左右,每个月实际到手收入4900元,公积金双边500元,每月额外补助1000元,年终奖16000元左右,每年到手收入约86800元。

招聘待遇

建邺区招聘社区工作者38人,大专学历可报名,不限制专业、性别,工作地点在建邺区所属社区,有五险一金,初入职全年薪酬约8.5万。

综合以上信息,南京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根据岗位、学历、工作经验等因素有所不同,但整体待遇水平相对较高,尤其是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待遇较为优越。建议有意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可以综合考虑自身条件及岗位需求,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