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售房政策
南京的售房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限售政策
新房:自登记备案的时间起算,三年后可出售(不含现售商品房)。
二手房:以办证时间为准,三年后可出售(含现售商品房,福利房不限售)。
对于购买预售商品房且备案时间在2024年11月16日之后的购房者,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房产部门解除限售。
二胎家庭(含至少一个未成年人)名下的限售房源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限购政策
2023年9月8日起,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等四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购房证明。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要求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
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