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餐饮垃圾清运谁负责

广州餐饮垃圾的清运工作由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而区、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饮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的日常管理。此外,经贸、环保、工商、农业、水务、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公安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管理办法。

具体到餐饮垃圾的清运单位,它们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每日(含法定节假日)定时到餐饮垃圾产生者处清运餐饮垃圾;

2. 将餐饮垃圾运输到具备资质的处置场所;

3. 将餐饮垃圾和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清运。

建议:

餐饮垃圾的产生者应承担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义务。

餐饮垃圾的清运和处置费用由市、区、县级市财政予以补贴,具体办法由市城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另行制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管理办法的违法行为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