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结束后论文修改申请

答辩结束后论文修改申请

在答辩结束后,如果需要对论文进行修改,请遵循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根据反馈进行修改:

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论文进行相应的修改。

填写反馈表:

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并提交给导师和导师组进行审核。

导师审核:

导师和导师组长会对论文的修改情况进行审核,并给出明确意见。

学位评定分委会复核:

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论文原文和反馈表进行复核,确定是否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并满足申请学位的要求。

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如果满足要求,论文将提交给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如果不满足,可能会要求限期修改或重新答辩。

存档反馈表:

修改后的《反馈表》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存档,存档期限为学位授予后三年,并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会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

请确保在学院答辩申请审核完成前完成论文的修改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