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结束后论文修改申请
答辩结束后论文修改申请
在答辩结束后,如果需要对论文进行修改,请遵循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根据反馈进行修改:
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论文进行相应的修改。
填写反馈表:
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并提交给导师和导师组进行审核。
导师审核:
导师和导师组长会对论文的修改情况进行审核,并给出明确意见。
学位评定分委会复核:
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论文原文和反馈表进行复核,确定是否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并满足申请学位的要求。
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如果满足要求,论文将提交给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如果不满足,可能会要求限期修改或重新答辩。
存档反馈表:
修改后的《反馈表》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存档,存档期限为学位授予后三年,并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会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
请确保在学院答辩申请审核完成前完成论文的修改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