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不能带的东西
武汉地铁对乘客携带的物品有一定的限制,以下是一些禁止携带的物品:
易燃易爆物品:
如氢气、甲烷、乙炔等及其专用容器。
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和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非法持有的枪械弹药和管制器具。
影响乘车环境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动物(执行任务的警犬、残疾人携带的有识别标识的助残犬除外)。
易污损设施、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
可能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物品,如氢气球、铁锯、铁棒等。
大型物品,如自行车(体积、长度符合要求的折叠自行车除外)、电动自行车、运货平板车等。
在车站或列车内使用滑板、滑轮鞋等滑行工具。
在列车内进食、吸烟、随地吐痰、便溺等影响公共卫生的行为。
充电宝超过2万毫安。
标称容量之和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
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
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具有“极度易燃”、“注意高温”等字样的喷雾类产品,如防晒霜、止汗喷雾、香体喷雾、发胶、杀虫剂、医用酒精等。
管制刀具,如匕首、弹簧刀等。
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器具,如催泪枪、电击器等。
其他可能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或公共秩序的物品和行为。
请注意,这些规定是为了保障乘客和轨道交通的安全与秩序,请在乘坐地铁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