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留学期限
延长留学期限
延长留学期限通常涉及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了解政策
查阅所在学校或使领馆关于延长留学期限的具体规定。
了解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限制,通常不超过24个月。
个人申请
用中文撰写个人申请,包括个人信息、原定留学期限、延长原因、起止时间以及费用支付方。
申请需要本人签名、国内导师意见、院(系)意见以及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意见。
提交材料
包括个人书面申请、国内推选单位意见函、国外留学院校或导师同意延期的函件。
对于公派研究生,还需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审批流程
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学校或使领馆教育组,并等待审批结果。
对于公派研究生,审批后需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备案。
费用问题
确认延长期间的费用支付方,可能包括本人、国内导师、学校或国家留学基金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