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f类人才条件

杭州F类人才的认定条件主要包括:

专业技术人才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政工师),并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

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

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

取得授权专利(前3位完成人);

省春蚕奖获得者;

省医坛新秀;

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

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获安全飞行铜质奖章飞行员;

一级飞行员;

浙江省级教学或技能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杭州市教坛新秀;

通过综合考评的军队“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

技能人才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专业技能人才:

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

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

取得授权专利;

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出版著作,编写教材;

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人;

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获得者(须为专利设计人,前3位完成人);

省专利奖优秀奖获得者(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前3位完成人)。

其他条件

申请人还需符合杭州市其他相关规定,如社保缴纳、年龄限制等;

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

申请人还需遵守杭州市的相关规定,如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环保要求等。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参考信息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请以杭州市政府官方网站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