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f类人才条件
杭州F类人才的认定条件主要包括:
专业技术人才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政工师),并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
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
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
取得授权专利(前3位完成人);
省春蚕奖获得者;
省医坛新秀;
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
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获安全飞行铜质奖章飞行员;
一级飞行员;
浙江省级教学或技能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杭州市教坛新秀;
通过综合考评的军队“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
技能人才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专业技能人才:
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
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
取得授权专利;
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出版著作,编写教材;
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人;
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获得者(须为专利设计人,前3位完成人);
省专利奖优秀奖获得者(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前3位完成人)。
其他条件
申请人还需符合杭州市其他相关规定,如社保缴纳、年龄限制等;
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
申请人还需遵守杭州市的相关规定,如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环保要求等。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参考信息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请以杭州市政府官方网站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