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测绘保密措施
基础测绘成果的保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责任制
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将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具体个人。
专人保管国家秘密测绘成果
测绘成果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严禁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如需复制、转让或转借,必须经提供该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并且复制品按原密级管理。
严格使用登记手续
使用国家秘密测绘成果需经保密责任人签署意见,并严格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涉密载体的制作与销毁
制作光盘等涉密载体时,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绝密级、机密级的编排顺序号。制作过程中形成的报废材料须单独存放,定期送指定地点销毁。
传递秘密载体的安全要求
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措施
处理、外输、储存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录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网络装置。
限制使用权限与审查机制
严格限制测绘成果的使用权限,根据测绘成果的级别和保密等级,限制其使用对象和使用范围。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对各种使用测绘成果的文件、合同和协议等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