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地形地物测量标准

测绘地形地物测量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已知点、碎部点、高程注记点、综合取舍、数据采集方法、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等。以下是一些关键要求:

已知点要求

图幅内的GPS点、三角点、小三角点、解析图根点的数量及分布应满足碎部测图需要,其间距应略小于相应比例尺最大视距的2倍。

若不能满足要求,可按规范允许的增补测站点方法予以增补。

碎部点要求

碎部点的多少应根据实地情况及其比例尺大小而定。

地形点的最大间距和点位精度有相应规定,具体需参照现行规范。

高程注记点要求

地形图上高程注记点应分布均匀,地貌变化较大的丘陵地、山地及高山地应适当加密。

特定地点如山顶、鞍部、山脊、山脚、谷底等应测高程注记点。

城市建筑区高程注记点应测设在街道中心线、建筑物墙基脚等地点。

当基本等高距为0.5m时,高程注记点注至厘米;大于0.5m时注至分米。

综合取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