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餐饮招投标管理办法
企业餐饮招投标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投标人资格要求
自然人参与投标,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及重大失信记录。
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经营资质被取消、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有劳资诉讼尚未结案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有从事餐饮两年以上的经营经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需提交项目方案、策划书及投标店铺号,并对营业额进行预估。
中标人在经营前必须办理好相关证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未中标者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者如无法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要求自动转为押金,差额部分由中标人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