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餐饮的要求
开设餐饮业务的硬性要求包括:
公司名称和实际经营场地
餐饮公司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并且有实际经营地址,该地址需为商业用房且适合餐饮经营。
设备和设施
需要具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以及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和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必须有依法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于大型及以上饭店、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需要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合法的经营范围
餐饮公司的经营范围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包括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中式餐饮、西式餐饮、凉菜制作、烧烤熟肉以及酒水、饮料和预包装食品等食品经营项目。
注册资金
注册餐饮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具体要求因地区和行业而异。
基本资质与证件
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同时还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环保申报登记注册证(如适用)、卫生许可证(现在大部分地方已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合二为一)和健康证。
经营场所与设施
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厨房、餐厅等区域,且这些场所需符合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等要求。设备布局需合理,并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消毒柜等。
公司设立与管理
需要拟设并通过核准的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股东需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股东权利与义务等事项,并且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依据
餐饮公司注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等条件。
其他要求
需要具备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需要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需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餐饮业务的合法合规性、食品安全和卫生条件,以及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管理体系。建议在准备开设餐饮业务时,仔细对照这些要求进行准备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