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餐饮垃圾处罚细则

石家庄餐饮垃圾处罚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未办理申报手续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未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及收集容器不能正常使用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未建立收运、处置台账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

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其运输工具予以登记保存。

随意倾倒排放、裸露存放餐厨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