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地类认定

测绘地类认定是指根据土地的主要利用方式、经营特点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划分和归类的过程。这一过程遵循 不重不漏原则,即确保每个土地单元都被正确归类,同时避免重复认定。在用地具备多种用途时,通常以主要功能进行归类。

具体操作中,国土调查坚持 按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这通常被称为“所见即所得”,即反映调查时点的土地利用现状。例如,一块正在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在调查时会被认定为耕地,即使未来规划其用途为工业用地且已获建设用地审查批准,但在调查时尚未建设,因此仍按实地现状认定为耕地。只有当土地上建设了工业厂房等建(构)筑物后,才将其认定为工业用地。

对于复合利用的农用地,如耕地上种植林木或园艺作物,如果尚未达到林地或园地的认定标准(例如,乔木郁闭度≥0.1,或灌木覆盖度≥40%的土地,或园艺作物等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树70%的土地),则仍按耕地认定。如果实地已达到林地或园地的认定标准,则应按林地或园地认定。

这些规定和原则确保了地类认定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等提供了可靠的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