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监管措施2017

2017年,餐饮监管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

国家总局决定于2017年在大型食品连锁超市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旨在完善超市肉类、蔬菜、蛋类、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通过3~5年的努力,培养一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发挥其食品供应主渠道的带动作用,推进示范超市肉菜质量满足高标准要求,落实农产品准入制度,促进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优化升级,保障消费者放心、安心。

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加强餐饮业监管,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坚持源头严防,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坚持过程严管,强化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将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坚持风险严控,加强对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件的分析研判,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预防能力。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强对旅游景区及周边、建筑工地食堂的综合治理。

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强化资质审查,确保进入市场的企业和人员合法合规。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特别是学校食堂、工业园区职工食堂、大型聚餐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安全责任制,如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护校行动”,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

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等制度得到全面实施并实现常态化运行。针对重点时段和品种进行专项整治,如凉拌菜、生食水产品、熟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集中力量防控风险。

严格许可和持证经营

要求各地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全面摸排辖区内学校校园及周边学生供餐单位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确保持证经营。对于无证供餐的单位和个体,要立即督促其申请办证,对于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缺失无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会商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依法持证经营。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括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制作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通过培训、指导、检查等方式,提升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加强环保管理

倡导绿色食材选择,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停止一次性餐具使用,强化废物分类处理,实现废物资源化利用。

创新综合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