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餐饮疫情管控措施
长春餐饮疫情管控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重点单位每餐前检查。
发现有发热(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和消化道感染的在岗员工,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就诊。
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科学佩戴口罩。
从业人员应用75%以上酒精对手部消毒,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
进货查验制度落实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查验并留存供货商许可证及同批次产品入境货物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消毒证明及吉林省“吉冷链”追溯码。
对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做到专人管理,专区或专库(柜)存放,专人加工,专用工具,专人消毒等,不得与其他原辅料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