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个体餐饮增值税税率

截至2024年,湖北个体餐饮的增值税税率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餐饮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6%。

建议:

如果您的餐饮店是小规模纳税人,且在2023年1月1日之后,您的应税销售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但可以减按1%征收增值税。

如果您的餐饮店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则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