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个体餐饮增值税税率
截至2024年,湖北个体餐饮的增值税税率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餐饮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6%。
建议:
如果您的餐饮店是小规模纳税人,且在2023年1月1日之后,您的应税销售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但可以减按1%征收增值税。
如果您的餐饮店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则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