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餐饮办理流程
个体餐饮办理流程如下:
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人或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登记机关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申请人携带《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者的健康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和一张经营者的一寸照片,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拿到《餐饮服务许可证》后,申请人携带《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复印件原件、经营者的健康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一张经营者的一寸照片,交给工商工作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办理其他相关许可证 (如排污许可证):
至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排污许可证。
提交其他必要材料
在办理个体餐饮营业执照时,还需准备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等材料。
网上核名和预约
可以通过登录当地工商局网站或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申报和查询想要的名字是否被注册,然后按预约时间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