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裕华区户口迁入条件
石家庄裕华区户口迁入条件如下:
全面放开城区、城镇落户
石家庄已经取消了在城区、城镇落户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迁入条件限制。群众仅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可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没有任何限制条件。
学历、职业资格、投资等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人员,在市区具有长期固定住所的,可办理迁入落户。
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市区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规模企业和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技术骨干、特殊岗位所需特殊人才,在市区具有长期固定住所的,可办理迁入落户。
在市区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实业,依法经营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的,或投资不足100万元但年纳税额达到3万元的法人代表和股份制企业股东,在市区具有长期固定住所的,可办理迁入落户。
在市区连续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五年以上或获得区、县(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民工,在市区具有长期固定住所的,可办理迁入落户。
亲属投靠条件
省内人员迁入条件:在市区或县(市)城区、小城镇购置商品住房并实际居住的,可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户口随迁落户。
在市区、县(市)城区和小城镇具有常住户口的(集体户口不包含人才市场学生集体户),可申请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户口投靠。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
其他特定情况
对户口已落户各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的学生,凭学生证,省内需同时提供集体户口页,申请办理户口迁入市区、县城区和建制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