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乘车守则

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以下简称《乘车守则》)已经进行了修订,并自2024年1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以下是修订后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儿童免票规定

根据“十四五”规划和国家未来可能实施的更具包容性的生育政策,删除了关于“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两名免票儿童”的规定,不再限制免费乘车的儿童数量。具体规定为:身高不超过1.3米或未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明)免费乘车;身高超过1.3米且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车票乘车。

禁食要求

修订了原“不得在车厢内进食”的规定,改为“不得在车内饮酒及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

禁止携带物品

进一步明确了禁止携带乘车的相关物品,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等其他充电辅助交通工具及其电池。具体禁止携带的物品包括:

电动自行车(含折叠)

电动平衡车

电动独轮车

电动滑板车等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的各类代步车

允许携带的电动轮椅需符合相关标准。

新增了禁止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危险品及危害他人健康的物品。

文明乘车

乘客应自觉遵守乘车秩序,服从管理,在车站内排队候车,不得追逐争乘或进入车道候乘。车辆到站后,按次序从前门上车、后门下车。在BRT站台乘车,按照先下后上顺序,前后门可同时上下车。下车乘客应提前做好准备,避免车辆出站后再要求下车。车门开、关时,禁止上、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