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餐饮业纠纷
春节期间餐饮业纠纷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钟某和厨房团队成员在春节期间擅自撤离餐厅并单方通知解除合同,构成违约。法院支持了王某要求钟某支付违约金80000元的诉讼请求,并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厨房劳动承包协议书》。
退订及退款纠纷
受疫情影响,部分消费者提前预订的年夜饭和婚庆、生日等宴请用餐因无法正常聚餐而取消,与商家协商退款时发生纠纷。主要问题包括经营者不退餐饮订金、消费者要求退订但经营者扣除的成本支出不合理、以及经营者以延长用餐期限作为协商方案。
服务质量问题
节日期间,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餐饮服务质量差,包括食品兑换券不能按约定兑换、菜品质量和卫生状况不佳、设置单间最低消费标准等。
食品安全问题
春节期间,食品类投诉举报主要反映网购的年货食品、水果出现发霉变质问题,预包装食品中发现异物,以及食品涨价等。
价格及服务费纠纷
价格投诉主要涉及节日期间加收服务费、代金券不能使用等问题。
法律依据
餐饮服务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包括《民法典》、《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建议
消费者:在预订餐饮时,应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退款等相关事宜,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