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延后开
餐饮发票应当在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不得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此外,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不得延后,提前开具发票,在开具发票的当天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因此,餐饮发票不可以延后开具,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开具。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后开具发票,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以避免违法行为和潜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