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经营相适应说明

餐饮经营相适应的说明如下:

与食品处理区相适应

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具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包装和贮存等场所。这些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并且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与人员、制度相适应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并在生产经营食品时洗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与餐饮具清洗、消毒与保洁相适应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应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也应洗净并保持清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对人体安全、无害。

与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相适应

贮存、运送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需要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与设备或者设施相适应

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具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设施,包括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