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做法

承诺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明示的方式

通知:受要约人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要约人表示承诺。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承诺,那么口头形式的承诺也是有效的。

默示的方式

行为承诺:如果要约人没有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明确表达其意思,但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和其他形式作出了承诺,这也可以构成承诺。这种行为通常是指履行的行为,例如预付价款、装运货物或在工地上开始工作等。

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的方式

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明确规定承诺的方式,那么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中表明的方式作出承诺。例如,如果要约人规定承诺应以特定方式(如电报)作出,受要约人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建议

在实际商业活动中,为确保承诺的有效性和避免纠纷,建议当事人在作出承诺时:

明确承诺的方式,除非要约中另有规定。

如果选择以行为方式作出承诺,确保该行为能够明确表达受要约人的同意意愿,并且符合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要求。

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文件、邮件、转账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承诺的有效性。